中纪委最新发文,强调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护航注册制改革
注册制改革正全面护航前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纪检监察组与证监会党委持续开展沟通会商,推动证监会立足监管职责定位,调整完善相应制度和流程,并将保荐业务监管等重要公权力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督促证监会机构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和行业协会进一步聚焦保荐业务从严监管。
近日,证监会集中公布了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华西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因投行业务及从业人员违规被处罚的信息,涉及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违规行为。为推动规范保荐机构履职尽责,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督促证监会强化监管职责,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8日报道显示,为推动规范保荐机构履职尽责,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督促证监会强化监管职责,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
近日,证监会集中公布了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华西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因投行业务及从业人员违规被处罚的信息,涉及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违规行为。对此,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在督促证监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推动修订完善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处罚信息集中公示机制,明确每季度集中向社会公布投行业务处罚信息,实现监督与监管同向发力,推动保荐机构归位尽责。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仅是审核重点、方式和分工的优化,还需要配套建立发行人质量、发行价格与节奏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在这一变化下,保荐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成为注册制改革配套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该纪检监察组与证监会党委持续开展沟通会商,推动证监会立足监管职责定位,调整完善相应制度和流程,并将保荐业务监管等重要公权力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督促证监会机构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和行业协会进一步聚焦保荐业务从严监管。
“问题是监管的重心,也是监督的重点。”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紧盯“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问题,持续推动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加强监管执法,确保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
5月7日,证监会发行部发布了四份行政监管措施,两份和海通证券有关,涉及海通证券及其四名保荐代表人,主要问题是项目披露信息与保荐材料不一致;两份和两家上市公司相关,分别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光农机)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正电机),主要问题为信息披露不一致。
证监会发现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江煌、张舒在保荐方正电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问题,方正电机于2021年1月11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
在另一单星光农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海通证券和另外两位保荐代表人李明嘉、朱文杰也存在相同的问题,星光农机于2021年2月1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上述四位保荐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这并非海通证券今年收到的首张行政监管罚单,4月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对海通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海通证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走访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等。此外,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收购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存贷双高、标的资产相关方在上市公司实控人关联企业缴纳社保等异常情况保持必要的职业审慎并充分核查,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曾在4月6日公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中信证券和五矿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多和IPO业务相关,包括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相应的,负责承销的保荐代表人也受到监管谈话、警示函监管措施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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